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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
  • 医疗事故总则和分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总 则:
      1.立法宗旨: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
      2.医疗事故定义与构成条件:
      1)发生在经批准医疗机构,经注册的医生,在单位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行为;
      2)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
      3)该行为是过失而不是故意,若为故意则属于犯罪;
      4)该行为与给患者出现的人身损害有或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医疗事故分四级:

      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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