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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心肌病诊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
【诊断依据】 1.妊娠期妇女在产前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出现心脏扩大、心力衰竭症状; 2.临床特点符合扩张型心肌病改变。 【治疗原则】 1.卧床休息; 2.治疗心力衰竭; 3.预防栓塞; 4.处理心律失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免疫抑制剂; 6.忌用避孕药、禁止再次孕妊; 7.内科治疗无效的终末期病例可考虑心脏移植治疗。 【疗效评价】 1.治愈:心脏形态结构及功能完全恢复正常,无任何后遗症,如栓塞等。 2.好转:心脏形态结构未能完全恢复正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心功能恢复至二级。 3.未愈:治疗后心脏形态及功能状态均无显著改善或呈恶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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