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泰州市卫生局布置,我市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2009年11月16—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人员: 2009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合格者。 二、提交材料: 1.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 8.《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三、送审时间 11月16日(市直医疗机构); 11月17日(镇卫生院、医院); 11月18日(其他医疗机构); 11月19日(补送材料)。 四、送审地点 局行政许可科。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切实做好护士准入管理。联系电话:88086090. 点击下载附件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