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医政管理科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信息时效:2009年11月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有关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办证用); 3、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表(贴照片,盖好体检医院章); 7、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要求说明现从事工作岗位,集体申请办理的可将所有申请人员一并写上)。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二、注册程序 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本单位聘用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护士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收集汇总护士注册材料,报卫生局医政科。 三、注册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11月5日之前完成注册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工作政策性强,请各单位加强领导,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办。 附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镇海区卫生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