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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护师评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5

      主管护师评定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

      (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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