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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焦作上调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

    河南省焦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对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上调。同时,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增加的费用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用患者个人支付。

    调整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次上调3元。在调整前,一名普通医师最低的门诊诊查费只有0.5元,调整后变为3.5元。二是住院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次上调14元。在调整前,一名患者每床每日的住院诊查费只有1元,调整后变为15元。三是护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床每日上调7元。在调整前,最低的三级护理费只有3元,调整后为10元。四是床位费(含普通病房及母婴同室病房),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床每日上调6元。

    焦作市此次价格调整的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本辖区的医疗服务价格。焦作市同时要求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支付报销费用,使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医疗制度的形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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