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09]73号)和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9]63号)的要求,2009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合格护士将进行执业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