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资讯中心
  • 医药商会吁“医药分开”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7

      “尽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理顺药品销售渠道,彻底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变成社会药品零售企业,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这是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今天代表内地36万家零售药店向政府部门提出的意见。

      该协会在此间举行的“声音责任——2010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发表的《关于尽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有关问题的建议》称,全国零售药店拥有288万员工,每年提供130亿人次的百姓用药服务。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要求零售药店配备、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却未规定价格及如何报销;造成药店配备的基本药物滞销、过期报废,利润减少、经营困难,员工下岗失业,从而难以发挥方便购药的作用。

      建议提出,要使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成为主体,采取以下措施使“医药分开”:

      ——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面向社会零售药店的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与社会药店联网,方便门诊病人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

      ——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根据市场准入条件,凡是依法开办、有处方药销售权的社会零售药店均可被确定为医保定点药店,方便参保群众去药店购药。完善医保药品结算体系和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百姓用药可及性。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首先实施医药分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药房,医生开具处方后由附近社会零售药店调配销售,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

      ——开展“医药分开”试点,把医院药房分离成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与社会药店公平竞争。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参加“两会”的二十位医药界代表、委员出席了由中国药学会、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等18家机构联合举办的座谈会。

    医药网

    分享到: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药品资讯]严惩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  [药品资讯]2012医药界“红与黑”
    [药品资讯]送医送药下乡村  [药品资讯]屠呦呦告诉世界中国传统医药的神
    [药品资讯]北京将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专家门诊  [药品资讯]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独特优势
    [药品资讯]发展中医药事业办好中医药教育  [药品资讯]河北省将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
    [药品资讯]上海医药被列为重要发展  [药品资讯]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新疆维吾尔医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0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