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医函[2009]42号
各区(市)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各单位,各考生:
根据省卫生厅通知要求,我市2009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